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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记·我与这十年 | 主责主业的回归之路

来源:本站|发布时间:2022-09-05 03:20:17|浏览次数:441

  这十年,我先后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办公室、宣传教育调研室、纪检监察室、干部室等工作,去年9月转岗镇纪委书记、监察办主任。庆幸能与纪检监察工作相伴十年,见证着这份事业在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中,逐步走向规范与专业,回归纪检监察工作主责主业。

  曾经,我们和同事们奔波于各种现场,招投标现场、招考现场、工程施工现场,按照当时的话讲,叫“耕了别人的田、荒了自己的地”。有时候我们虽然冲在一线,但由于部门规范、行业标准千差万别,不熟悉情况不仅难以发现问题、正确履职,反而影响了工作的权威。

  记得有一次,我和一名同事在工程项目投标评标现场参与监督,主持人特意强调纪委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,表示对活动的重视。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投标评标专业知识,也没有相应监督程序支撑,即便我们在评标监控室待了一整天,也很少能够发现问题,即便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,有时候也没有足够底气去直接干预或叫停投标评标。我们在现场的作用更像是一个符号、一次背书。

  随着“监督的再监督”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,我们从一些议事协调机构当中退了出来,彻底告别众多原不属于本职范围的牵头、分管工作,也不需要再去履行本应由各部门自己履行的监管职责,腾出了更多时间精力去干监督这一主责主业。全面从严治党“两个责任”不断压实,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,各单位党委党组自觉担起“第一责任人”和“一岗双责”的责任,也为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打好了基础。

  2017年,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快车道,我最直观的印象,就是当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数量激增,但问题线索办理流程更细化更规范,火热的业务探讨成为我们和同事们工作间隙、茶余饭后最常见的情景。

  2018年,我再度参与相关问题线索的办理。在改革前后的对比中,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、专业化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。一条问题线索的办理,从备案到初核、到立案再到审理,直到作出处分,常常要经过多轮会商,对问题的定性、表述更加精准,对证据针对性、有效性的考量更加充分。无论查实还是查否,靠一份调查报告了结一份信访举报的工作模式一去不复返,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厚的案卷卷宗和证据材料。

  新出台的党纪法规也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配备了依规依纪依法的“新武器”。还记得2016年,我们办理一起领导干部退休后兼职取酬的举报件时,虽有疑点,但囿于当时监督检查的手段,未能作出查实的结论。而到了2018年,在信访举报“回头看”中,我们按流程将其转为问题线索处置,经领导审批依法依规调取了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资料。在客观证据面前,当事人再也无法辩驳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同时,他还退缴了近百万元的违规收入。

  2021年,我来到乡镇担任纪委书记、监察办主任。不到一年时间内,镇纪委、监察办办理各类问题线索20余条,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,在专项监督中我们也深挖彻查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党员干部。案件查办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,当地多名干部主动向镇纪委、监察办报告问题、说明情况,上缴违纪所得。

  我们还不断加强对案件背后的规律性问题研究,制定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,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建章立制、堵塞漏洞,协助基层党委政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。现如今,以案促改、做好后半篇文章,也已成为我们镇纪委、监察办的主责主业之一。(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纪委书记、监察办主任 颜高翔 || 责任编辑 周振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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